为规范会议进程,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会议顺利开展,切实发挥各部门作用,特制定如下会议记录规范。
一、准备工作
会议记录人员在开会前提前到达会场,进行与会人员签到。
二、记录要求
1. 会议记录统一使用校工会定制的《会议记录》专用本。
2. 会议记录须写明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3. 会议记录须记录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记录者姓名。如果是群众性大会,只要记参加的对象和总人数,以及出席会议的较重要的领导成员。如果某些重要的会议,出席对象来自不同单位,应设置签名簿,请出席者签署姓名、单位、职务等。
4. 会议记录须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凡是发言都要把发言人的名字写在前,先发言记录于前,后发言记录于后,发言点按照有效序号依次排列。必要时须记录表决情况(如多少人同意、异议、弃权)、会议有关动态(如插话、掌声、临时会场中断)以及会场重要情况等。
5.会议记录重点:
(1)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代表人物的言论;
(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6)对会议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
6. 会议记录须记录会议的结果,如会议的决定、决议或表决等情况。
7. 会议结束,记录完毕要另起一行写“散会”或“结束”字样。
三、注意事项
1. 真实、准确地记录会议发言,不能夹杂个人情感,不能有意增删发言内容,要做到绝对客观。
2. 记录人从会议开始到会议结束都要认真负责地记到底。
3. 会议记录不公开,无需传达或传阅,只作为资料存档。
4. 某些特别重要的会议或特别重要人物的发言,需要记下全部内容。有录音设备的,可先录音,会后再整理出全文;没有录音条件,应由速记人员担任记录;没有速记人员,可以多配几个记得快的人担任记录,以便会后互相校对补充。
5. 凡会必记,且注意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