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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简介

武汉大学教代会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04-21      点击量: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武汉大学着手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至今已近30年。20多年来,学校党政领导都高度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教代会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学校在抓校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层面的同时,注意延伸民主管理网络,还建立健全了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正尝试向三级职代会发展,已形成具有武汉大学特色的、成熟的教(职)代会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


1986年6月,武汉大学召开了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此后,学校按照《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1996年,学校着手建立二级教(职)代会制度。从化学学院开始试点并逐步在全校推开。1998年,二级教代会制度在全校基层单位得到普及。年底,湖北省教育工会在武大召开了湖北省高校二级教代会现场经验交流会。


1999年,学校被全国教育工会评为“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2001年,新武汉大学工会在原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和湖北医科大学工会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学校重点抓了健全、规范教代会制度和重建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工作,走上了新的工作机制建设时期。


2002年,学校对原来执行的《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3月召开的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六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会后,学校党委以武大党字【2002】21号文件形式印发了该办法。学校还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由于教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学校教代会职权都能得到充分落实,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必须通过教代会审议。


2002年3月召开的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六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还通过了《《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会后,学校党委以武大党字【2002】20号文件形式印发给全校遵照实施。到2005年上半年,二级教代会在学校的普及率达到100%。


2005年,学校召开了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第六届教代会成立了提案工作委员会、干部评议监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代表提案落实工作、学校干部评议工作、劳动争议工作、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


2006年,学校进行二级财务制度改革,学院的财权和支配权更为自主。校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的通知》,提出了完善二级教代会考核评估制度的要求。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表彰了12个“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二级教代会已成为民主办院、依法治院的基本形式。我校生命科学学院二级教代会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二级教代会示范单位”;学校后勤服务集团还在所属单位,建立了三级教代会制度。


  2007年,我校被评为“湖北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先进单位”。


  2011年,我校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2012年3月,学校召开了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新修订的《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会后学校党委以武大党字【2012】27号文件形式印发全校组织实施。第七届教代会成立了教学科研、提案、干部评议监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教职工权益保障与福利等五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不断向纵深发展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上一条: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