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15年3月下旬召开武汉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武汉大学章程》的要求,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总结我校第七届三次教代会以来的工作和教代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履行教代会职权,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工为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武大梦”而努力奋斗。
二、时间安排
拟定于2015年3月27日,会期1天。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泰岩
副组长:万红慧
组 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会、党委宣传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陈蓓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政和工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新形势下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中的作用,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保证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代表、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团团长的替补以及提案的征集等工作,按照《武汉大学章程》赋予教代会的职权,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反映他们的诉求。
与会代表要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工作,按照大会的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应尽的义务,依法推动学校的民主政治进程。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5年 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