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根据校工会今年工作安排,2010年度困难教职工的申报工作于12月23日起,到2011年元月10日截止,现就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个人承担医疗费本年度达两万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本人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3、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家庭承担医疗费全年达两万元及以上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直系亲属系指教职工家庭户口所在有赡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
4、教职工人均生活费在武汉市“低保线”360元及以下的家庭。
二、申报工作要求
1、由困难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碳素笔书写),经二级工会研究后统一填写《武汉大学生活困难教职工补助申报表》,要求写明该教职工患病名称或其他困难发生的时间、本年度自付治疗费金额及造成家庭困难的具体情况。申报表需二级工会审批盖章和工会主席签名。
2、各二级工会要在同级党委(总支)的领导下,深入调查了解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及家庭真实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教职工家庭进行申报,同时认真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慰问扶助工作。
3、申报材料(含电子表和纸质表各一份)于2011年1月10日16:00前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过时不报视为放弃。联系电话68762359,邮箱:daixiaojing2009@163.com
特此通知
校工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1日